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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|文明交通·携手共创
    发布时间:2024-12-01 点击量:82

    2024年12月2日,是第十三个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

   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“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”。

    那什么是“122”?

    我们应怎样做到安全出行?

    系好安全带我们马上出发!

    01什么是“122”?

    2012年11月18日,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公安部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,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,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,推动社会和谐发展,加强社会公德建设。

    为何要定在12月2日?

    因为“122”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。同时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,是交通事故多发期,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,在此时间节点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交通事故,保障人民出行安全。

    02步行、乘车出行篇

    步行时注意事项:

    1.在公共道路上行走时,要走人行道;没有人行道的道路,要靠路边行走。

    2.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,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,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。

    3.不乱穿马路、不闯红灯等,有交警在场时要听从交警的指挥;要遵守交通规则,做到“绿灯行,红灯停” 。

    4.穿越马路,要走人行横道线;在斑马线处穿越公路前要有“一停二看三通过”等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
    乘车出行时注意事项:

    1.上车一定要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,在发生事故时它可以保护你的安全;

    2.要从汽车右侧下车,下车时要用左手打开车门,确认后面没有车辆或行人时,再开门下车;

    3.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,乘坐车辆时不要把身体或物品伸出车窗外;

    4.乘坐公交车时坐稳扶好,不要嬉戏打闹,也不要站在车门边禁止站立区域,以免开关车门时被夹伤。

    03非机动车出行篇

    01

    骑自行车上路须年满12周岁,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。

    02

    骑车前,先检查车况是否良好;驾驶电动自行车前,要佩戴好头盔、手套等防护装备。

    03

    骑行时,双手握把,注意来往车辆,遵守交规:不打闹、不并行、不逆行、不猛拐;汽车拐弯时要远离,不与机动车抢行。

    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,不得随意进入机动车道;无非机动车道,靠道路右侧骑行。

    04机动车出行篇

    01

    出行前,要先检查车子状况是否良好,发现问题要及时检修,保障自己不开“病车”上路。

    02

    驾车前,要先绕车一周查看,检查周围有无小孩,尤其是车底下,谨防车辆盲区伤人。

    03

    驾车出行时,要提醒同行人员全程系好安全带,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开车。带娃出行时,及时锁好儿童安全锁,防止孩子在行车过程中打开车门。

    04

    开车门时,要警惕“开门杀”,可使用“荷氏开门法”或两段式开门法。

    05

    开车时,遵守交规,摒弃分心驾驶、酒驾醉驾、疲劳驾驶、超速驾驶、开“斗气车”等驾驶陋习。

    06

    行车时,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,遵守交通信号,礼让行人,不随意变道、不恶意别车、不随意鸣笛,文明驾驶。

    05交通事故处理篇

    突发交通事故

    对许多新手司机朋友来说

    是个不小的难题

    不是手忙脚乱就是在原地懵圈

    那事故发生后是先报警

    还是先通知保险呢?

    这个要分情况来看。

    01造成人员伤亡

    如果发生人员伤亡,首先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(包括拨打120急救电话)并同时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(拨打122或者110电话),并保护现场。因抢救受伤人员确实需变动现场的,应采取拍照、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原貌,以便交警部门正确划分事故责任;然后及时通知承保车辆保险的保险公司,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查勘。

    02发生较大财产损失

    如果发生较大财产损失,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,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报警,并对现场进行拍照、录像等方式保存现场,然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查勘。

    如果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,对现场进行拍照或者录像后,可自行撤离现场,恢复交通,然后及时通知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查勘定损,就财产损失赔偿或者车辆维修问题进行协商,如协商不成,则应向交警部门报告。

    03发生轻微财产损失

    如果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,且基本事实清楚,当事人采取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现场原貌后,应当先撤离现场,不得妨碍交通。然后双方再就损失协商处理,如协商不成,可向交警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快处快赔。

    让我们在迎接“全国交通安全日”的同时

    提升文明出行意识,

    增强自我防范能力,

    真正践行“文明交通,携手共创”

    为日常生活安全保驾护航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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